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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卫及沙坡头150万千瓦风电项目临时电源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5-07-03 人气: 来源:

龙源电力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卫及沙坡头150万千瓦风电项目临时电源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卫及沙坡头150万千瓦风电项目临时电源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6202,招标人为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及沙坡头15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本工程拟安装7MW级风力发电机组,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1500MW,接入配套建设的4座110kV升压站和1座330kV汇集站。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协调等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投标人负责线路路径的选择、地质勘察、测量定位、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确保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2.设备材料采购:投标人负责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箱式变压器、电缆、杆塔、导线、绝缘子、金具、光缆等,确保质量和供应及时性。

3.工程施工: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线路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导线架设、电缆敷设、接地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等全部工作。

4.其他方面:投标人负责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合规性手续,如电网公司申请备案、杆塔占地及施工临时用地(含地面附着物赔偿等)、跨越许可等;负责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沿线居民等的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所有问题;负责办理电源接入各项手续及电网公司所需缴纳办理临时电源所需的所有费用;负责配合各项专项验收、并网验收、竣工验收等,完成项目的移交工作。负责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提供相应的服务和维修工作。以上产生的各项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2.1.3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施工规范,达到设计技术要求,并应严格响应《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标投产考核办法》、《龙源标准化工艺手册》及龙源电力工程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及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必须满足工程验收、投产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老证),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新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02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0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7-22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88号宝塔石化

邮 编:750002

联 系 人:郭大薇

电 话:0951-5610309

电子邮箱:[emailprotected]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洋

电 话:010-57336350

电子邮箱:[email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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